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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参赛选手的函

大赛2

有关情况说明

一、活动名称

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廊坊市文化旅游协会、廊坊益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廊坊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北东方学院、廊坊海泽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廊坊益田艺术学校、廊坊益田翰德学校

承办单位:中服融创有限公司、永清县一森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大赛平台:中服云商(SHOP.CCPST.NET)

三、大赛时间

2024年4月19-30日

四、举办方式

线上为主,线下结合。线下活动主要包括大赛线下采风(4月14-17日)、开幕式及直播赛道线下赛段(4月18-21日,18日为报到及场地熟悉和设备调试,下午参加大赛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数字商务人才对接会)。线下活动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益田翰德学校内。

五、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概况

永清县隶属于河北省廊坊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永定河山前冲洪积平原与扇前洼地低平原的交接地带。永清县区位独特、交通便利。距北京、天津和雄安新区各50公里,距大兴国际机场20公里。域内交通发达,有京台、廊沧、京德、荣乌新线四条高速和津兴R1两条高铁规划过境,规划建设9个高速出入口、3座高铁站,高速高铁纵贯全域。

永清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始于春秋,唐玄宗赐名“永清”,是杨家将文化的发源地。拥有宋辽边关古战道遗址、辽代白石塔2家国保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省级9项、市级26项,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核雕创作、生产、销售基地,拥有核雕企业、作坊、工作室2000余家,从业者3万余人,占全国核雕市场80%以上的份额,产业总体规模约为70亿元,远销世界各地,从事核雕产业的后刘武营村2021年就被评定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被誉为“中国核雕之乡”。

永清县资源丰富、生态宜居。森林覆盖率43.7%,负氧离子浓度高达每立方米6000左右;为华北油田主产区,日产天然气7万立方米;温泉水储量7亿立方米,水温50-80℃,可广泛用于理疗、康养等;是农产品的供应地,京津市民的“菜篮子”,已形成胡萝卜、柿柿红、中轴粮仓、葡萄种植、水培蔬菜近40万亩的“五大种植片区”。荣获“中国核雕之乡”、“中国温泉之乡”、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数字农业试点县、环首都蔬菜生产示范县、农业部城游合作示范县等国家级荣誉。

永清充分发挥自然、文化、区位等优势,坚持“深耕北京、借势雄安、融入临空”的发展思路,以打造“外向型经济新高地、园林式宜居幸福城”为目标,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整体水平,确定了“4+1”产业定位和“1+2”产业集群,即: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康养文旅、现代都市农业,强力发展临空经济;打造服装创新设计产业集群、高端玻璃产业集群、核雕产业集群。全力打造临空永清、实力永清、科创永清、品质永清、幸福永清,为新时代加快建设临空强县、大美永清而奋斗。

六、大赛内容

参赛选手借助中服云商平台面向全国定向销售永清县的相关产品。

七、举办目的

1.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产品“出村进城”。

2.贯彻落实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畅通消费内循环有关精神,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激活农村市场,优化市场供给,刺激消费需求,助力消费升级。

3.扩大区域知名度,提升产品品牌。

4.普及农村电商应用,增强数字农业、现代农业发展意识。

5.提升当地群众、从业人员电子商务运营能力和数字营销能力,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创业就业。

6.培养大学生动手实操能力,增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为电子商务、农业农村发展挖掘储备应用型人才,助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八、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含在华留学生)、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和数字营销的社会人士、企业营销团队。

九、大赛流程

赛程主要包括:选手征集、赛前培训、预热、比赛、颁奖典礼等环节。

1.3月1日-4月3日17:00前,征集参赛选手;

2.4月7日前,参赛商家完成选品和商品上架,并分类提供城市、商品宣传、文案脚本等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等;

3.4月7-8日,赛前培训;

4.4月7-17日,受邀选手在线报名,赛前预热,自愿采购大赛样品;

5.4月14-17日,选手线下采风,搭建开幕式场地和直播赛道线下赛段场地;

6.4月18日,举办大赛开幕式,参加直播赛道线下赛段选手报到及场地熟悉和设备调试;

7.4月19-30日,正式比赛。直播赛道线下赛段:4月19-21日,18日为报到及场地熟悉和设备调试,下午参加大赛开幕式,其余赛程全部线上;

8.5月1-15日,订单确认等待期(15个自然日);

9.5月16-20日,大赛成绩公示(5个自然日);

10.5月21日,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11.5月31前,举办大赛闭幕及颁奖仪式;

12.6月1-20日,支付大赛佣金、奖金,发放大赛奖品等。

十、赛道设置

1.微信小程序分销:通过平台微信小程序分销系统发展分销会员,分享产品海报销售产品。

2.种草分销:以图文、短视频分享购物心得,产品使用方法、过程,产品生长环境、过程,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销售产品。

3.微信小程序直播带货:通过第三方平台引流,使用中服云商直播平台销售产品。

4.抖音直播带货:用抖音账号直播销售产品。

5.综合赛道:1-4赛道任意组合销售产品。

十一、奖项设置与评判规则

(一)营销类

1.奖项设置

(1)奖项名称:

奖项一: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特等奖

大赛有效成交金额排名第一名的选手。

奖项二: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一、二、三等奖

大赛有效成交金额排名前20%的选手(不含特等奖选手),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

奖项三: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优秀奖

大赛有效成交金额排名前21-50%的选手。

奖项四: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参与奖

除奖项一、二、三已获奖选手外,其他所有全程参加完大赛各环节且销售成交订单不低于10单,或有效成交金额达到参赛最低价格商品10倍的选手。

(2)评判规则

①参赛选手需按大赛要求提交完整的团队、个人信息。

②参赛选手需按大赛要求参加完大赛全程各环节。

③统计数据是以指定时段在中服云商平台指定商家销售成交金额、销售成交订单数量为准。

④统计个人选手本人或团队负责人本人分销账号及关联的一、二级分销账号成交总数据作为排名依据。

⑤参赛选手无论以单赛道或多赛道方式参赛,最终统计结果以本账号对应所有赛道统计数据为准。

⑥比赛结束15个自然日后的统计数据作为最终数据,退单数据不计入成交数据。

2.直播赛道(线下赛段)特别奖

(1)奖项名称:

奖项一: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特等奖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期间有效成交金额排名第一名的选手。

奖项二: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一、二、三等奖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期间有效成交金额排名前50%的选手(不含特等奖选手),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

奖项三: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优秀奖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期间有效成交金额排名前51-90%的选手。

奖项四: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 直播赛道(线下赛段)参与奖

除奖项一、二、三已获奖选手外,其他所有全程参加直播赛道(线下赛段)各环节且销售成交订单不低于10单,或有效成交金额达到参赛最低价格商品10倍的选手。

(2)评判规则

①参赛选手需按大赛要求提交完整的团队、个人信息。

②参赛选手需按大赛要求参加直播赛道线下赛段全程各环节。

③统计数据是以指定时段(直播赛道线下赛段期间)在中服云商平台指定商家销售成交金额、销售成交订单数量为准。

④统计个人选手本人或团队负责人本人直接账号,在直播赛道线下赛段期间成交的总成交金额作为排名依据。

⑤参赛选手无论以单赛道或多赛道方式参赛,最终只统计以本人账号对应直播赛道线下赛段期间的统计数据为准。

⑥大赛全部结束15个自然日后的统计数据作为最终数据,退单数据不计入统计数据。

(二)内容类

奖项: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创意策略奖

评判规则:大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手需在指定时间内(4月17日17:00)提交营销方案,并至少在大赛中获得优秀奖。最后依据专家对参评选手提交的营销方案打分进行排名,奖项名额不超过获得奖项一、二、三选手总人数的30%。

(三)其他类

奖项一: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优秀组织奖

按照组织参赛选手的数量、质量,对选手所在单位颁发的奖项。该单位所组织的参赛选手不低于3名(每团队算一名选手),并至少在大赛中获得参与奖及以上成绩。

奖项二:第六届数字营销大赛——我为永清代言优秀指导奖

获得大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所对应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奖。

十二、参赛选手权益

1.参赛选手可按大赛评判结果获得参赛证书。

2.凡是参加大赛线下采风活动(4月14-17日)、直播赛道线下赛段(4月18-21日),选手将获得由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签发的社会实践证明。

3.参赛选手可获得销售佣金,分销佣金标准:一级分销佣金不低于5%,二级分销佣金不低于1%;直播带货佣金不低于5%。

4.参赛选手可依据规则获得奖励(奖金+实物奖):

(1)奖金标准:大赛期间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参赛选手所成交的有效总金额的5%发放奖金。

(2)实物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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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奖选手可参加闭幕式期间举办的人才对接会。

6.大赛结束后,优秀选手可继续作为平台分销员,直播选手可作为平台签约主播。

7.参赛选手可免费入驻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www.ccpst.net)·中服人才平台,或加入中服云商数字营销大学生合伙人计划,助力选手就业创业。

十三、参赛事项

1.参赛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大赛,每团队含负责人不超过4人,团队不得跨校或单位组队,每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同一院校或单位不限制团队、个人报名数量,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本期大赛的整体名额进行安排。

3.参赛选手仅且只能在平台开设唯一账号(团队负责人本人或个人选手本人账号)参加大赛。

4.参赛选手结合自身优势,可以选择单赛道或多赛道方式参与大赛。

5.微信小程序和种草分销采用一、二级分销模式,以参赛账号及该账号关联的一、二级分销账号实际成交数据作为评判依据。

6.大赛设有创意策略奖,有意愿参与的选手需在大赛开赛前(4月17日17:00前)提交营销方案。

7.参赛选手如来自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以及非中国籍选手,需全程使用中文作为参赛语言。

8.大赛期间选手所获得的销售佣金、奖金,均由主承办方按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统一发放。

9.大赛期间根据选手个人要求需要主承方制作参赛物品、奖品、快递的,直播带货或分销需要自行采购产品的,相关费用均由选手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十四、报名方法与注意事项

1.凡有意愿参与本次大赛的团队或个人,请于2024年4月3日17:00前提交报名表及选手或团队基本履历,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再统一组织选手线上报名。

2.线下活动说明:

(1)凡参加直播赛道线下赛段的选手,在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勾选大赛线下相关环节。因受场地限制,直播赛道线下比赛仅有50个名额,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结合参赛院校推荐,确定最终参加线下比赛资格。

(2)参加大赛线下实地采风、直播赛道线下赛段的选手,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或选手自行承担,落地接待(当地交通、住宿、用餐)由大赛协办单位益田集团提供协助并承担相应费用。线下直播赛道直播间由组委会统一搭建(包括:直播间、桌椅、电源及网络),直播设备由选手自备。

(3)线下活动时间安排:线下采风活动(4月14-17日)、直播赛道线下赛段(4月18-21日,共4天。其中:18日为选手报到及场地熟悉和设备调试,14:00-16:00参加大赛开幕式,19-21日上午为正式线下直播赛段)。

3.本次大赛举办过程中,主承办方不会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2号宝钢大厦4层5A08室

电  话:010-57497166,15313957166(微信同步)

联系人:吴老师

E-mail:wujie@catis.org.cnQQ:3090138785

协会官网:www.catis.org.cn

中服网暨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www.ccpst.net

中服云商:shop.ccpst.net

附件: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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