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会员权益
一、会员单位
(一)入会要求(1是必备项,2-6符合1项即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成立两年以上,年收入不低于3千万人民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债务逾期记录;企业无负面新闻;
2.各省级服务贸易协会理事单位;
3.各服务贸易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贸易(外包)重点企业;
4.其他国家级行业协会(服务贸易相关行业)会员单位;
5.当年已获得省市级外贸、服贸专项资金补贴或奖励不低于100万;
6.本协会会员推荐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权利及义务
1.权利
(1)为会员举行集中入会仪式;
(2)颁发“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会员单位”牌匾;
(3)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有不限次数免交会议费名额(特殊项目除外);
(4)借助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协会简报等资源宣传会员企业;
(5)优先享有协会政府及高校资源对接;
(6)优先为会员单位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
(7)优先为会员单位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8)分享协会相关信息资讯服务。
2.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形象和声誉;
(3)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根据实际变化适时更新;
(4)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关心、支持协会的发展,主动对协会业务进行信息分享宣传;
(6)真实、准确填写协会的调查问卷;
(7)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8)按期缴纳会员年费。
(三)增值服务
1.资讯服务:协会会员提供国际国内服务贸易发展情况资讯,含发展现状、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产业政策等信息;
2.人力资源服务:为企业人才招聘提供定制化服务;
3.优质产业链资源对接:建立协会优势产业上下游和产业链创新资源库,与会员高效共享;
4.会员企业内部交流合作:为成员间创造内部合作机会;
二、理事单位
(一)入会要求(1是必备项,2-7符合1项即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成立两年以上,年收入不低于1亿人民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债务逾期记录;企业无负面新闻;
2.各省级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3.各省服务贸易(外包)重点企业;
4.其他国家级行业协会(服务贸易相关行业)理事单位;
5.当年已获得省级外贸、服贸专项资金补贴或奖励不低于300万;
6.拥有良好的国内外政府资源、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7.本协会会员推荐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权利及义务
1.权利
(1)理事单位享受会员单位全部权利;
(2)颁发“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理事单位”牌匾;
(3)推荐1名候选人选举和被选举理事的权利;
(4)参加理事会议;
(5)参加协会、专委会组织的政策调研和产业发展座谈会;
(6)提供服务贸易相关机构的联系渠道,可联合举办各类活动,并代为邀请领导、专家、知名机构等事宜,可与协会会员进行项目对接合作。
2.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形象和声誉;
(3)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关心、支持协会的发展,主动对协会业务进行信息分享宣传;
(5)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根据实际变化适时更新;
(6)有义务真实、准确填写协会的调查问卷;
(7)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8)积极推荐会员单位;
(9)按期缴纳理事单位会费。
(三)增值服务
1.享有会员单位所有的增值服务;
2.行业智库:可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3.项目投资:可给会员推荐优质项目供会员企业投资选择。
三、常务理事单位
(一)入会要求(1是必备项,2-8符合1项即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成立两年以上,年收入不低于1.5亿人民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债务逾期记录;企业无负面新闻;
2.各省级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单位;
3.商务部、国家级行业协会、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或表彰的服务贸易(外包)领军企业;
4.其他国家级行业协会(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常务理事单位;
5.当年已获得省级外贸、服贸专项资金补贴或奖励不低于500万;
6.省级政府授权的中国服务业省级100强企业;
7.拥有良好的国内外政府资源、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及投资资金来源;
8、本协会会员单位推荐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常务理事单位除了享受会员、理事单位全部权利;
(2)颁发“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牌匾;
(3)推荐1名候选人选举和被选举常务理事的权利;
(4)参加常务理事会议;
(5)优先获得副会长任职的推举权;
(6)优先申请成立行业专委会,负责运营与管理;
(7)与协会共建产业孵化器;
(8)共同研究和制定行业标准、业务流程以及知识体系管理等行业规范;
(9)可优先申请与协会共同发布行业报告。
2.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形象和声誉;
(3)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关心、支持协会的发展,主动对协会业务进行信息分享宣传;
(5)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根据实际变化适时更新;
(6)真实、准确填写协会的调查问卷;
(7)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每月推荐1个以上有效的行业建议、每季度推荐一个以上的合作项目;
(8)积极推荐理事单位;
(9)按期缴纳常务理事单位年费。
(三)增值服务
1.享有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所有的增值服务;
2.项目投资:可给会员推荐优质项目供会员企业投资选择;
3.投融资服务:优先给会员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整合高端金融资源,帮助会员融资;
4.税务咨询服务:优先可为会员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提供解决方便;
5.法律咨询服务:可为会员单位合法权利提供法律资讯服务。
四、副会长单位
(一)入会要求(1是必备项,2-8符合1项即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成立两年以上,年收入不低于2亿人民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债务逾期记录;企业无负面新闻;
2.各省级服务贸易协会会长单位;
3.商务部、国家级行业协会认定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外包)前20强企业;
4.其他国家级行业协会(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副会长单位;
5.当年已获得省级外贸、服贸专项资金补贴不低于1000万;
6.国家部委授予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
7.拥有丰富的国内外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政府资源、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8.本协会会员推荐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权利及义务
1.权利
(1)副会长单位享有常务理事单位全部权利;
(2)颁发“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单位”牌匾;
(3)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有不限次数免交会议费名额(特殊项目除外),按 VIP 嘉宾待遇接待;
(4)推荐 1 名候选人选举和被选举副会长的权利;
(5)决定协会重大事宜和人员;
(6)参与重大项目投资;
(7)代表协会参与国际组织交流与合作。
2、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形象和声誉;
(3)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关心、支持协会的发展,主动对协会业务进行信息分享宣传;
(5)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根据实际变化适时更新;
(6)真实、准确填写协会的调查问卷;
(7)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每周推送一篇行业资讯、每月推荐1个以上有效的行业建议、每季度推荐一个以上的合作项目、每年完成一个与会员间的项目合作;
(8)积极推荐常务理事单位;
(9)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10)按期缴纳副会长单位年费。
(三)增值服务
1.享有常务理事单位所有的增值服务;
2.高端平台无缝对接:在全球对接与协会有战略合作的高端资源平台;
3.联合举办活动:每年享有与协会享有“联合举办”活动的权利;
4.品牌传播:对副会长单位与人物进行常年报道;
5.个性化服务:有权为少数重要会员、理事会会员量身定做活动;如组织境外考察、国际资源对接等;
6.荣誉授予:有权推荐副会长单位、专委会主任单位人选;
7.需求深度跟踪:有权了解协会或其他会员企业及企业家需求;
8.其它合作
(1)与专委会合作:优先享有与各自专委会、专业委员会,加强交流,深度互动,合作共赢;
(2)重要资源深度链接:为会员广泛选择,有效链接地方政府、项目、资金、人脉、商务资源等;
(3)联合开发项目:在会员中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加强联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4)项目投资:给会员推荐优质项目供会员企业投资选择;
(5)金融支持: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整合高端金融资源,帮助会员融资;
(6)健康的政商关系:联合地方政府举行招商会,为会员企业建设光明的政商关系,促进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健康发展。
五、会费标准(会员理事单位每届任期为按五年)
副会长单位50000元/年*5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5年,理事单位20000元/年*5年,会员单位10000元/年*5年。
六、入会流程
拟申请入会单位需填写《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盖章扫描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协会,材料包括:
1.加盖公章的《中国服务贸易协团体会员登记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拟在协会任职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副会长候选人需单独填写政审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3.流程:提交入会申请资料→审核→发送《关于申请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单位的回复》→缴纳会费→入会仪式(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