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批准,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等单位研制的《服务贸易咨询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经专家审查组评审,《服务贸易咨询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通过技术审查。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标准名称:服务贸易咨询从业人员能力要求
本文件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归口。
本文件的起草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广西前之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市中医院、上海祈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爱信诺征信有限公司、河北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协会、山东省服务贸易协会、江苏省服务贸易协会、贵州省服务贸易协会、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李俊、王海文、冯瑞、姚莉、王小伟、庄伟卿、袁勇、何薇、王晓光、许海清、钟腾龙、吴霖霖、杨磊、翟健、曹雪荔、郭怡萱、段雪妍、李绯、赵君、钟静宜。
本文件版权归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本文件的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发行、改编、翻译、汇编,或将本文件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本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主要技术依据和参考的主要标准,已在正文和参考文献文件中标注,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服务贸易正在成为全球贸易的新引擎,并在数字经济时代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面对国内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亟需加强,服务贸易咨询人员需求广泛的形势,为了强化和全面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咨询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能力和素养,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提高自身职业水平,实现职业发展,为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相关从业人员能力鉴定提供依据,从而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服务贸易咨询人员从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本《文件》)。
本文件全面系统地定义和规范了服务贸易咨询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与实务重点,重视专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本文件为服务贸易咨询从业人员选聘、培养与管理高素质专业人才提供了重要参考和遵循的方向,有利于推进服务贸易咨询行业专业化发展。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个人或单位有异议,请通过电话联系:010-57799903转654#,15311113573(09:00-17:00)。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2024年11月15日